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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云粮发电〔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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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07 14:18:11  来源: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2069
核心提示: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单位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云粮发电〔2020〕13号
发布日期 2020-05-07 生效日期 2020-05-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20〕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州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分析研究当前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重点,按照本通知和云粮发电〔2020〕12号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立足防范,突出重点,全面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安全生产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继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特别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旱情不断发展、汛期即将到来等情况,认真组织做好上半年安全检查暨“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做好复工复产、汛期、“两会”期间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储存、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守住“两个安全”底线,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20〕9号)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粮电〔2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各垂直管理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国务院安委会先后召开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当前,全国正处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部分地区陆续进入汛期,多重风险因素叠加。为切实加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维护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会议和通知要求,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复工复产、“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压紧压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粮食行业要结合粮食储存和加工企业参与市场应急保供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垂管系统要针对复工复产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突出危险化学品仓库,认真查找储存区、作业区及转运站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问题隐患,抢前抓早、统筹安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控,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各地区、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等重要时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控,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要严格履行属地复工复产程序和要求,严防赶进度、超能力、超强度作业和“三违”现象发生。在建工程复工复产的,须经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全面评估,确保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要结合复工复产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做好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位资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拧紧复工复产“安全阀”。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守牢关口,实施动态监控,坚决杜绝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粮食行业要加强粮食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粮食出入库、进出仓安全管理,重点排查老旧仓房和简易储粮设施安全状况,严禁违规超限装粮。垂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在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储备仓库安全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清理和整治储备仓库突出安全隐患,消除死角,努力提升本质安全。
 
  四、加强应急保障准备,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树牢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利、消防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掌握大风、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森林火险预测预报信息,提早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要指导企事业单位持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粮食行业要做好仓储设施和粮食货位防水、挡水措施,提前将地势低洼或易遭水患区域的人员、粮食及其他重要物资和危险化学品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防护。垂管系统要重点针对库区塌方、泥石流等风险,及时疏通排水系统,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对易发生灾害的地段、部位等薄弱环节重点监控。各储备仓库要保持临战状态,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组织有序有力、物资装备充足、救援及时到位,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值班值守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驻库武警部队沟通联系,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遇有险情多点响应、联合处置。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时刻保持联络畅通,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如实上报,科学有效处置。
 
  各地区、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做好复工复产、“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云南 
 标签: 安全生产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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