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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商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商法规〔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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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2 09:57:50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1086
核心提示: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商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川商法规〔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04-01 生效日期 2020-04-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厅机关(四川自贸办)各处室、机关党委:
 
  《四川省商务厅2020年法治商务建设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3月27日第2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商务厅
 
  2020年3月31日
 
  四川省商务厅2020年法治商务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法治商务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商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化商务“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提高商务制度建设质量
 
  (一)着力提升立法质效。坚持厅党组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请示报告。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落实我厅关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相关规定,做好立法项目申报、立法调研论证、立法项目起草等立法基础性工作,推动我厅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的《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管理若干规定(废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修正)》等立法项目按时完成。(责任处室:法规处、审批处、协调处,有关处室)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法律问题的工作实效,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商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修订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按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以及目录,接受备案审查。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厅公众网适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动态调整。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专家协助审核审查制度。(责任处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四川省规范使用行政权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工作方案》,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要求,政策起草处室在制订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开展公平竞争自我评估审查,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台账。法规处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对政策起草处室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把关。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按要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责任处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只进一扇门”,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动态调整商务行政权力清单,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减证便民”,降低企业和群众办理商务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行政成本。推进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做好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责任处室:审批处、创新处、协调处,有关处室)
 
  (六)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我厅代拟或制定的文件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深入清理证明事项。落实《四川省商务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任务分工》,全面推进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责任处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各职能处室应全面执行现行法律规范赋予本厅的职能。对于变更管理措施的商务管理事项,及时调整管理流程,制定科学的事后管理措施,适应“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需要。落实厅2020年度市场主体监管计划,进一步规范涉企现场检查,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重点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智慧监管。(责任处室:秩序处,有关处室)
 
  (八)高标准开展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指导各试点地区开展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创建,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营造自由便利的贸易投资环境体系、健全公正严明的对外开放法律执行体系、健全多元的对外开放法治服务体系,深度打造对外开放法治示范新高地,推动形成我省高水平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的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处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九)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对标国际规则起草贸易政策,加强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减少贸易摩擦诱因。协助做好中国履行向世贸组织的政策通报工作义务,积极推动我省各级各部门履行入世承诺。(责任处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四川省商务厅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执行全省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案件编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等地方标准。按规定配备执法设备和法制审核人员,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处室:秩序处、财务处、人事处,有关处室)
 
  (十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在厅门户网站公示现行有效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名单。(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人事处、信息中心)
 
  (十二)推进商务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商务综合执法工作。落实“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较易产生较大风险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责任处室:秩序处,有关处室)
 
  (十三)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厅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与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链接,实现全省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公示、一站查询。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智慧平台的应用工作,实现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主体等信息的综合管理。(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信息中心,有关处室)
 
  四、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十四)强化行政行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责任处室:办公室,有关处室)
 
  (十五)加强行政行为内部监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理顺商务层级监督职责,加强对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责任处室:法规处、审计处)
 
  (十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重大资金项目、商务扶贫、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责任处室:办公室、审批处,有关处室)
 
  五、切实提高商务依法治理能力
 
  (十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制度,坚持厅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继续开展“七五”普法轮训,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商务系统“七五”普法终期督查。按照我省和商务部统一部署,谋划全省商务系统“八五”普法相关工作。做好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有关处室)
 
  (十八)加强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引导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提高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综合能力。加快贸易救济预警机制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进出口公平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案件,主动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协助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责任处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十九)强化疫情应对贸易纠纷法律救济。优化贸易纠纷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专栏,组织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对因疫情造成的限制出入境、贸易合同履行不能等困难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妥善应对疫情造成的贸易纠纷。疫情期间,依法制订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政策,适时预警各国(地区)贸易管控措施,降低风险。(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信息中心,有关处室)
 
  (二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贯彻《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和网络综合治理。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建设和应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责任处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二十一)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落实我省和厅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推动落实商务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头雁效应”,切实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处室:各处室)
 
  (二十二)健全年度述法考核制度。落实我省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有关规定,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进行述法。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责任处室:人事处、法规处)
 
  (二十三)落实法治商务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2月20日前,各处室向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报告商务厅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通过厅公众网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法规处,有关处室)
 地区: 四川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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