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对已过时效的《关于做好美沙酮维持治疗病人应急救治工作的通知》(厦卫医〔2006〕367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已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起草部门: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清理时间:2020年3月24日
序号 |
标 题 |
文 号 |
清理意见 |
1 |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管理的通知 |
厦卫监督〔2007〕519号 |
废止 |
2 |
关于印发《厦门市终止妊娠药品购销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厦卫基妇〔2005〕390号 |
废止 |
3 |
关于做好美沙酮维持治疗病人应急救治工作的通知 |
厦卫医〔2006〕367号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