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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税总函〔202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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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19 15:56: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136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税总函〔2020〕43号
发布日期 2020-03-18 生效日期 2020-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审核核算,及时办理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3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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