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部发布6个水产养殖新品种

农业部发布6个水产养殖新品种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05 19:23:19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595
核心提示: 4月24日,农业部发布第853号公告,公布了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审定的6个水产养殖新品种:甘肃金鳟、“夏奥1号”奥利亚罗非鱼、津新鲤、“中科红”海湾扇贝和“981”龙须菜为适宜推广的养殖新品种,康乐蚌为适宜推广的杂交品种。其中,甘肃金鳟、“夏奥1号”奥利亚罗非鱼、津新鲤、“中科红”海湾扇贝和康乐蚌5个品种应严格控制在人工可控的水体中养殖。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7-04-29 生效日期 2007-04-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4月24日,农业部发布第853号公告,公布了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审定的6个水产养殖新品种:甘肃金鳟、“夏奥1号”奥利亚罗非鱼、津新鲤、“中科红”海湾扇贝和“981”龙须菜为适宜推广的养殖新品种,康乐蚌为适宜推广的杂交品种。其中,甘肃金鳟、“夏奥1号”奥利亚罗非鱼、津新鲤、“中科红”海湾扇贝和康乐蚌5个品种应严格控制在人工可控的水体中养殖。
 
  1、甘肃金鳟
 
  亲本来源:虹鳟
 
  选育单位:甘肃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
 
  品种简介:在1992年甘肃永昌县发现的虹鳟红体色突变种的基础上,经过3年筛选培育,形成亲本群体238尾。从1995年起,以生长速度、体色和遗传纯度为选育指标,经过连续群体选育,得到F3代。甘肃金鳟具有性情温顺、生长快、抗病力强、耐低氧、营养价值高等优点。其体色金黄艳丽,可作为观赏鱼养殖。甘肃金鳟适宜在全国具有冷水资源的地区养殖。
 
  2、“夏奥1号”奥利亚罗非鱼
 
  亲本来源:1983年从美国引进的奥利亚罗非鱼群体
 
  选育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品种简介:“夏奥1号”奥利亚罗非鱼是在1983年从美国奥本大学引进的奥利亚罗非鱼群体基础上经十代连续群体选育,结合遗传标记、杂种优势利用等培育而成的优良新品种。以该品种作为母本,生产的奥尼杂交鱼具有雄性率高(大规模生产可达93%以上)、起捕率高(两网起捕率可达80%)、出肉率高(达35%)等优点。“夏奥1号”奥利亚罗非鱼主要用于繁育高雄性率奥尼杂交鱼,适宜于在我国大部分具有淡水水域和低盐度咸水水域的地区养殖。
 
  3、津新鲤
 
  亲本来源:建鲤
 
  选育单位:天津换新水产良种场
 
  品种简介:1988年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引进建鲤乌仔175万尾,在此基础上,自1991年起,以抗寒能力、生长速度、繁殖力等为指标,经过17年连续6代群体选育而得的品种。津新鲤具有抗寒能力强、繁殖力高、生长速度快、起捕率高等优点,适宜在我国各地,特别是“三北”低温地区池塘养殖。
 
  4、“中科红”海湾扇贝
 
  亲本来源:海湾扇贝
 
  选育单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品种简介:“中科红”海湾扇贝是采用杂交-近(自)交-选择的培育路线,以体色、壳型等为指标,自2000年起经过3年的培育获得F4代,再通过对生长性状进行进一步的选育,2006年获得F7代。该品种具有壳色美观、生长速度快、闭壳肌规格大、出肉柱率高等优点。主要用于笼养,不可用于底播等方式的养殖。适宜在我国渤海、黄海、东海的养殖水域和南海的部分养殖水域养殖。
 
  5、“981”龙须菜
 
  亲本来源:野生龙须菜
 
  选育单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
 
  品种简介:自1998年以野生龙须菜为基础群体,以耐高温为主要指标,兼顾生长率、产琼胶质量等指标,经过近10年的培育,筛选出适合南方海域养殖的龙须菜品种。“981”龙须菜具有耐高温(最高达26℃)、生长速度快(大规模栽培生长速度达到9~10%/天)、易于大规模栽培和琼胶含量高、质量好等优点。“981”龙须菜适宜在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部分海域栽培,长江以北海域栽培期为5~11月,长江以南海域栽培期为11~5月。
 
  6、品种名称:康乐蚌
 
  亲本来源:父本为三角帆蚌(Hyriopsis cumingii),母本为池蝶蚌(Hyriopsis schlegeli)。
 
  培育单位:上海水产大学、浙江省诸暨市王家井珍珠养殖场
 
  品种简介:康乐蚌是以从日本引进的池蝶蚌选育群体为母本,鄱阳湖三角帆蚌选育群体为父本,杂交而获得的子一代。该品种比父、母亲本有显著的杂种优势,具有壳间距大、贝壳厚、成活率高、育珠周期短、优质珠比例高等优点。康乐蚌适宜在全国各地人工可控淡水养殖区域养殖。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水产养殖 养殖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3)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45)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55)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9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