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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指南》等的通知 (黑卫监督发〔202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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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03 07:33:51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392
核心提示: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为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做准备;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各类学校开学前卫生监督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充分发挥各级卫生监督队伍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主力军作用。省卫生健康委现将《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指南》等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健康委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黑卫监督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03-01 生效日期 2020-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行署)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得到初步遏制,疫情防控取得积极变化,趋势向好,但要清醒认识到,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克服松劲心态,保持状态,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要依法监督商场、超市、“两站一场”、宾馆住宿业、游泳场馆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为医疗机构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做准备;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各类学校开学前卫生监督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充分发挥各级卫生监督队伍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的主力军作用。省卫生健康委现将《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指南》等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健康委遵照执行。
 
       附件:
 1.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指南
 
    2.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3.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商场(超市)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4.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5.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美发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6.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工矿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7.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住宿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8.黑龙江省防控新冠肺炎“两站一场”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9日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工作指南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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