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司法局:
为认真做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中第十三条举措的贯彻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作用,打造中小企业抗疫”硬核”通道。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开通热线,接受中小企业的咨询、建议、投诉,及时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二是立即上线四川民营企业维权服务移动APP,方便中小企业移动端反映诉求。三是进一步扩展维权平台功能,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政府部门的权威信息和政策解读。
充分发挥12315服务热线作用,拓展服务热线功能。各地12315热线要服从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值班值守,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对中小企业的诉求,及时转接至当地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提供表达诉求的渠道。
二、建立“服务包”制度
为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应对疫情、恢复生产、渡过难关,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包”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助力复工复产。 梳理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入驻企业厂房租金的减免情况,指导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帮助入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落实财政补助资金。
提升服务支撑。统筹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减轻企业负担。开展“税务助企”市(州)行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政策辅导、实操培训、专家问诊、财税云课程、在线问诊、公益帮扶等公益活动,推进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
线上培训服务。创新中小企业培训模式与方式,重点打造中小企业移动在线培训特色项目,实施“一个平台、三大体系、五项服务”的“135”工作推进计划。
疫情信息传递。依托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线上线下资源和途径,适时编汇发布《四川省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手册》。
提升能力素质。支持全省中小微企业在停工期间参加在线培训学习,组织“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中小企业公益直播课程,对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环境进行分析,对中小企业提出建议、答疑解惑。
后续根据需要,还将对服务包内容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等平台发布。各市(州)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企业知晓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充分享受各项服务和政策红利。
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对在省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承担生活物资无偿运输的中小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单位,受疫情影响处于停产、半停产、营业困难的中小企业,以及上述企业单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包括对单位的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对个人的诉讼、仲裁代理等。
鼓励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法律援助以外的社会各界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省司法厅将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先进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市(州)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司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真正做到政策落地、见效“零距离”,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本通知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成效、重要情况、典型案例、政策建议,请及时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司法厅。
联系电话:省市场监管局:
谭先虎 86789381 王雪 86787063
经济和信息化厅:86264181
省司法厅:86750105
省发展改革委:喻龙 86705654
省国资委:邹鑫 87598825
财政厅:龙广领 8672552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何叶 86111756
省金融监管局:姜玉凯 86606334
省税务局:86728037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司法厅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