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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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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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10-28 | 生效日期 | 2015-10-2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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