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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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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18 15:00:34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35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发布单位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13 生效日期 2020-02-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复议机构:法规处,联系电话:0791-86355658,传真:0791-86355658。
 
    行政复议材料接收邮箱:jxsjfgc@amr.jiangxi.gov.cn
 
    行政复议材料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法规处,邮编:330029。
 
    二、疫情期间,建议行政复议申请人通过网上或者传真方式申请行政复议。通过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将相关复议申请材料拍照或者扫描,发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复议材料接收邮箱,并留好联系电话。省市场监管局将以申请人发送复议申请材料的发件邮箱作为复议文书的送达邮箱,向相关邮箱送达行政复议文书。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2月13日
 
 地区: 江西 
 标签: 突发事件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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