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生猪、蔬菜等重要“菜篮子”产品的有序生产、流通,确保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不暴涨,为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农产品、苗种、饲料等生产与流通
非常时期,各地要一手抓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近日,一些地方出现因随意封路、堵路甚至断路,致使农村“菜蓝子”产品运不出去,养殖场(户)急需的饲料等投入品和畜禽苗种等生产资料运不进来,严重影响农业正常生产,“菜篮子”保供面临巨大压力。针对出现的问题,各地要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号)要求,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在当地党委、政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维护农产品及苗种、饲料、动物防疫用品等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全力做到“一断三不断”(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公路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中断)。各地要引导蔬菜种植,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速生类蔬菜生产,深入推进生猪复产增养行动,促进家禽、牛羊等畜禽生产,保障疫情期间蔬菜、猪肉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各地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阻止饲料加工厂、畜禽屠宰厂等开工,要督促指导企业在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及时开工,确保畜禽生产所需资料的正常供给以及畜禽正常出栏与屠宰。各地要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允许经检疫合格的活禽正常上市,切实保障城乡居民肉食品消费。要压实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和定期休市制度。
二、切实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冬春季节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是落实省负总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举措。要深入推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免疫与消毒灭源,深入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做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目标的消毒工作,督促指导各类防疫主体完善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落实非洲猪瘟检测制度,生猪主产县(市、区)应有非洲猪瘟检测授权实验室、规模养殖企业基本具备自检能力,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检制度落实到位。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对可疑疫情要按程序及时规范处置,及早消除风险隐患。
三、切实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各地要严格落实畜禽出场、调运、落地全过程各项制度,严格检疫监管,有效阻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坚持检打联动,持续做好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生鲜乳、“瘦肉精”、兽药、饲料等质量安全和风险预警监测。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行为,严防病害畜禽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主动排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精准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四是切实抓好技术指导服务和信息监测引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手段,指导种养户规范管理生产,合理安排种养计划,确保生产稳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生产管理、苗种调运、市场对接等方面给予种养户指导与帮助。督促从业人员加强自我防护,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强化信息监测、市场分析、产销对接,做好生猪复产增养进度调度,全面掌握生猪养殖、价格、外调、交易、消费等调度监测和信息共享。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