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职工教育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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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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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12-16 | 生效日期 | 2011-12-1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地方性法规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附件1: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职工教育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附件2: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职工教育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广州市牲畜检疫规定
广州市家禽检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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