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开展了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19年第16次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由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执行的48部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继续有效,2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2)。
特此公布。
附件: 1. 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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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津市场监管规〔202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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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1-03 | 生效日期 | 2020-01-0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附件:
1. 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市市场监管委格式条款监督监测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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