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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黔市监发〔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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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02 02:10:57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602
核心提示: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黔市监发〔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12-22 生效日期 2019-12-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docx
2、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docx
修订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省局2019年11月29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22日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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