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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证书格式的通知 (农办牧〔2008〕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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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17 11:45:31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208
核心提示: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证书格式,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等证书格式,供各地在自行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证书时参照使用。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牧〔2008〕67号
发布日期 2008-11-11 生效日期 2008-11-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生鲜乳收购许可证.doc
     2-生鲜乳收购记录.doc
     3-检测记录.doc
     4-销售记录.doc
     5-准运证明.doc
     6-生鲜乳交接单.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证书格式,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等证书格式,供各地在自行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证书时参照使用。
 
     附件:
   1-生鲜乳收购许可证.doc
 
  2-生鲜乳收购记录.doc
 
  3-检测记录.doc
 
  4-销售记录.doc
 
  5-准运证明.doc
 
  6-生鲜乳交接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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