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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商务部令2018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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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16 14:57:28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1707
核心提示:商务部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废止废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等4部规章,对《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商务部 财政部令2007年第9号)进行修改。
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令2018年第1号
发布日期 2018-02-22 生效日期 2018-02-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6日商务部第1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钟 山
 
    2018年2月22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经相关联发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 对4部规章予以废止
 
    (一)经商银监会、保监会同意,废止《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商务部 银监会 保监会令 2011年第3号)。
 
    (二)废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
 
    (三)废止《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
 
    (四)废止《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令2006年第21号)。
 
    二、 对1部规章予以修改
 
    经商财政部同意,决定对《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商务部 财政部令2007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地区: 中国 
 标签: 规章 生猪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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