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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荷兰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2016年第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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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25 03:46:54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567
核心提示: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解除荷兰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发布单位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6年第106号
发布日期 2016-11-08 生效日期 2016-11-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61号、2011年第41号、2011年第72号、2011年第105号、2012年第66号、2013年第171号、2014年第128号对荷兰禽流感的禁令。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 业 部
 
    2016年10月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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