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猪、家禽、牛和羊的屠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和《羊屠宰检疫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1.《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2.《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3.《牛屠宰检疫规程》
4.《羊屠宰检疫规程》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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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农医发〔2010〕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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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0-05-31 | 生效日期 | 2010-05-3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3-04-04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规范规程,检验检疫 | |
备注 | 废止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 (农牧发〔2023〕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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