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批复》(杭政函〔2018〕100号),《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认真做好《预案》的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处置、控制相关突发事件的能力。请各地各部门结合《预案》实施情况和工作实际,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要求,及时完善《预案》,认真做好《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的发布、检查、评估、修订等动态管理工作。市政府前发杭政函〔2016〕122号文件中《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食安办前发《关于印发<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杭食安办〔2016〕43号)同时废止。
认真做好《预案》的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处置、控制相关突发事件的能力。请各地各部门结合《预案》实施情况和工作实际,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要求,及时完善《预案》,认真做好《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的发布、检查、评估、修订等动态管理工作。市政府前发杭政函〔2016〕122号文件中《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食安办前发《关于印发<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杭食安办〔2016〕4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