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对2018年5月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9份,经省安全监管局局务会议审定,保留15份,修改1份,废止3份,其中,修改文件限期至2018年11月1日前由原起草处室修改完毕,到期自然废止,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1.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