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安监管法规联〔2017〕353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安监管法规联〔2017〕35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7 11:42:57  来源: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67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保监局联合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发布单位
吉林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吉安监管法规联〔2017〕353号
发布日期 2017-12-25 生效日期 2018-0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市(州)、县(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财产保险公司,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保监局联合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吉林安全监管局 吉林保监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5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923)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