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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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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0 11:41:0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浏览次数:785
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转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1-19 生效日期 2017-01-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抓好落实。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环保部门有关人员要熟练掌握《指南》的具体内容和要点,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有力抓手。
 
    二、要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将《指南》具体规定和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的重点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三、要加大对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档案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查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地区: 宁夏 
 标签: 工作指南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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