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9〕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2019年湖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5月27日
附件: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鄂牧医发〔2019〕9号 | |
---|---|---|---|
发布日期 | 2019-05-27 | 生效日期 | 2019-05-2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附件: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