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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牧医发〔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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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06 14:56:34  来源: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954
核心提示: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9〕38号)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了《2019年湖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鄂牧医发〔2019〕9号
发布日期 2019-05-27 生效日期 2019-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9〕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2019年湖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5月27日

   附件: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级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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