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16】327号)
1.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16】327号)
2.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贵州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