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强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京安办发〔2017〕17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北京市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