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并制定了《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请遵照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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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知发保字〔2019〕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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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4-24 | 生效日期 | 2019-04-2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3-12-28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废止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3〕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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