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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 (桂农厅发〔201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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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4-17 16:45: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201
核心提示: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应,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牧发〔201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发,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于2019年4月23日前以市为单位将执行情况报送农业厅畜牧与饲料处。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桂农厅发〔2019〕66号
发布日期 2019-03-26 生效日期 2019-03-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牧发〔2019〕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应,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牧发〔2019〕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于2019年4月23日前以市为单位将执行情况报送我厅畜牧与饲料处。
 
  联系人:黄海滨,联系方式:0771—5829772,电子邮箱:xmc2800033@163.com 。
 
     附件:
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牧发〔2019〕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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