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应,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牧发〔2019〕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于2019年4月23日前以市为单位将执行情况报送我厅畜牧与饲料处。
联系人:黄海滨,联系方式:0771—5829772,电子邮箱:xmc2800033@163.com 。
附件:
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牧发〔2019〕9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牧发〔2019〕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