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调整为按二类动物疫病管理 (农业部公告第1950号)

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调整为按二类动物疫病管理 (农业部公告第195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3-28 14:35:28  来源:农业部  浏览次数:1436
核心提示: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实验结果表明,H7N9 禽流感病毒对家禽属低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有关规定,现将H7N9 禽流感调整为按二类动物疫病管理。原农业部第 1919 号公告废止。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1950号
发布日期 2013-05-24 生效日期 2013-05-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06-29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73号) 
    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实验结果表明,H7N9 禽流感病毒对家禽属低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有关规定,现将H7N9 禽流感调整为按二类动物疫病管理。原农业部第 1919 号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3年5月24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