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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 交流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有机产品认证费用减免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绿华夏[201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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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3-21 01:09:57  来源: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浏览次数:1160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交流检查工作的管理,同时为减轻贫困和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有机产品生产,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制定了《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交流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有机产品认证费用减免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发布文号 中绿华夏[2016]29号
发布日期 2016-04-18 生效日期 2016-04-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地绿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交流检查工作的管理,同时为减轻贫困和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企业负担,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有机产品生产,我中心制定了《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交流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有机产品认证费用减免规定(试行)》(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针对省内交流检查工作,请你办(中心)每季度统计本地交流检查情况,填写《省内交流检查劳务费核定表》(附件3),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核定表交我中心认证部门。联系人:张雪松,电话:010-62114819。
 
    附件: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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