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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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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3-20 04:22:37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39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 第26号〕及《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工作程序(试行)》。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1-16 生效日期 2019-01-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 第26号〕及《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省局制定了《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工作程序(试行)》,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工作程序(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置现场审查工作,后置现场审查属证后监管,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应当在许可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30日内会同省审查服务中心完成对企业的后置现场审查,并对审查工作负责。
 
    二、审查程序
 
    (一)启动审查计划
 
    后置现场审查组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和2名以上审查员组成,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审查中心)配合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安排审查员、落实现场检查计划。企业所在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选派行政执法人员,向企业发放后置场审查通知书(附件1),实施现场审查工作,协调后置现场审查有关事宜。
 
    审查组依据生产许可法定条件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申报材料一致性进行监督检查(审查细则见附件4-8),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审查组对后置现场审查结论负责。
 
    (二)现场审查
 
    审查现场按以下程序进行:

审查环节

记录形式

具体要求

进厂

录像

对工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审查基本情况进行录像记录(记录审查时间、企业地址及检查人员)。

审查开始

文字、录像

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介绍审查目的及要求,告知企业对审查事项、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等。

现场审查

录像、拍照

1.审核企业相关证件及管理制度。核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及有效运行。(核查并记录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主要技术文件等主要证件,并进行拍照)。

2.审查生产环境、关键生产设备。对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关键生产环节进行录像、拍照(对生产区域全景进行拍摄,对关键设备进行近景拍摄)。

3.审查检验环境、关键检验设备。对工厂检验环境、关键检验设备进行录像、拍照(对检验区域进行全景拍摄,拍摄时说明进入检验区域;对关键设备进行近景拍摄)。

审查结果反馈

录像、拍照

审查组向企业反馈检查情况、结论及整改要求。

送达、签收

文字、录像

检查结论及整改项等文件由企业签名确认,向企业送达相关文书。

    (三)材料上报
 
    企业所在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按照《后置现场审查材料上报清单》(附件10)收齐审查材料,对审查材料原件及音像材料进行建档保存,并在后置现场审查完成后15天内将检查材料彩色扫描PDF版及音像材料发送至省许可证审查中心(省许可证审查中心电子邮箱:sczxxgcp@126.com)。省审查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整理归档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企业所在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向省局许可部门提出撤销生产许可证建议。
 
    三、后处理
 
    企业符合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后置现场审查结论为合格,企业任一获证产品不符合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后置现场审查结论为不合格。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省局许可部门按规定作出撤销证书决定,委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向企业送达和执行《撤销生产许可决定书》,收回企业生产许可证纸质原件,并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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