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为确保我省全面实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手写检疫证明的清理和销毁工作。各地对未使用的和已使用且存根保存满两年的动物B、产品B手写检疫证明统一登记造册后,采取粉碎、焚烧等方法进行销毁。清理和销毁工作在2月1日前全部完成,并按照层级管理要求于2月10日前报送清理销毁记录和工作信息、总结、图像影像资料等。
二、全面实行电子出证工作。各地对今年已开具的手写检疫证明的内容全部以电子出证形式重新录入到信息平台系统,从2月1日起停止使用手写检疫证明。
三、加快报检点标准化建设。各地要将电子出证作为报检点达标建设的重要任务,确保检疫电子出证所需电脑、网络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加强对电子出证工作的督查指导,并做好检疫换证工作。
四、加强检疫岗位培训练兵。各地要加强报检点官方兽医检疫电子出证培训和练兵,严格落实“专人、专库、专账”等“三专”证章管理制度,严防动物卫生证章标志被盗、丢失,严防隔山开证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做好检疫信息统计工作。各地要把检疫统计数据与信息平台数据进行对接,及时将遗漏数据录入至信息平台,解决检疫信息平台数据与报表数据“两张皮”问题。
联系人:秦超 巨骞 联系电话:0971-712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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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