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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甘政发〔2018〕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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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8-24 09:44:33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004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6〕38号)要求和《甘肃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99号),省政府对1979年10月1日(由革委会恢复为省政府后)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发布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发〔2018〕52号
发布日期 2018-08-03 生效日期 2018-08-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693)件
废止的食品相关法规为:
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政发〔1987〕179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的通知 甘政发〔1992〕39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发〔1998〕32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 甘政发〔1999〕130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肉食品风险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1994〕8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1996〕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6〕38号)要求和《甘肃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99号),省政府对1979年10月1日(由革委会恢复为省政府后)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调整对象已消失、管理方式改变、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709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16件因涉密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政策“空档”。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地区: 甘肃 
 标签: 规章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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