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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加拿大对标签、营养标签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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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2 08:30:53  浏览次数:3453
核心提示:2016年12月1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食品药品条例修正案,食品伙伴网对其中的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等重要内容进行了梳理,欢迎从事出口加拿大食品业务的网友与我们交流探讨。本修订案不适用“一换一”规则(“one—for—one”Rule:加拿大政府为了减少对企业的监管负担,保障企业致力于发展和创新,而不是满足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从而制定了“一换一”规则,当制定的新法规会增加企业的监管负担时,必须删除一条对应的旧法规)。本次修订案主要内容如下:

2016年12月1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食品药品条例修正案,食品伙伴网对其中的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等重要内容进行了梳理,欢迎从事出口加拿大食品业务的网友与我们交流探讨。

本修订案不适用“一换一”规则(“one—for—one”Rule:加拿大政府为了减少对企业的监管负担,保障企业致力于发展和创新,而不是满足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从而制定了“一换一”规则,当制定的新法规会增加企业的监管负担时,必须删除一条对应的旧法规)。本次修订案主要内容如下:

1)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规格

目前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 or “stated serving”)作为组合包装食品(multi-serving prepackaged products)营养标签中营养含量的基础信息,在法规中没有强制的规定,每份食品份量的大小由制造商视情况而定,所以每份食品份量值在类似食品中有所不同。例如一包含有10片中型饼干的份量为30g,另一包含有8片小饼干的份量为15g。当相似的产品基于不同份量时,消费者在购买时很难进行比较和选择。

本次修改了组合包装食品营养含量信息的每份食品的份量(Serving Size)规格标示,规定每份食品的份量规格应接近规定的参考值(reference amounts),以饼干为例,每份饼干的份量应接近规定的参考值20g。

2)营养素和每日摄入量(Nutrients and Daily Values)

营养标签(NFt)中必须含有的营养素列表中删除了强制标示维生素A和C的信息要求,增加强制标示钾的新要求。更新了核心(core nutrients)和非核心营养素(non-core nutrients)的每日摄入量,使其符合最新的膳食建议。

解释了婴儿(6个月~1岁)和儿童(1~4岁)对于营养素含量不同需求,制定了婴儿和儿童不同年龄段每日摄入量。

3)糖标签(Sugars labelling)

本次修订在配料表中增加了总糖(total sugars)和糖基原料的每日摄入量。规定总糖的每日摄入量不能超过100g,所有食品的营养标签必须声明糖的每日摄入量百分比(percentage of the daily value)。在标示“糖”之后应注明糖基原料的种类列表,以提高添加到食品中糖源的透明度。

4)营养成分表(List of ingredients)

为了提高配料表的易读性,本法规主要做了如下修订:a)需要使用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b)制定配料表最小铅字高度要求;c)需要良好的颜色对比度(黑字或黑底白字等),在列表周围有边框或列表周围环绕线条;d)禁止缩放标示信息以便提高信息的可读性;e)强制加粗例如“成分”“含有”或“可能含有”等字体。

5)小包装(Smaller packages)

本修正案规定,小包装产品每份中所含的卡路里数及糖醇数声称应紧随配料列表之后。产品无糖声称必须在主显示面板上清晰可见,通过“无糖”声称或适当的展示包括“无糖”等术语的通用名称。增加新的营养标签格式,类似于现有的简化格式即食品具有极低的营养价值,可以省略某些添加营养素,并以“Not a significant source of…”来描述,新营养标签格式可用于所有独立包装食品。修正案还规定标签面积小于15cm2的产品豁免标示包括营养标签在内的要求,例如包含2~4小片的小包装口香糖。

6)过敏原标示(Allergen labeling)

修正案增加了过敏原标示新要求,即使用“含有”时,必须与配料列表具有相同的易读性。“含有”必须紧跟配料表之后。虽然现行法规不要求宣称潜在的食物过敏原或由交叉污染引起的麸质的潜在来源,制造商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使用预防性声明(“可能含有”)。如果制造商使用预防性声明,预防性声明必须紧随“含有”之后,在没有“含有”时,预防性声称必须紧随配料表之后。此外,任何预防性声称必须使用与配料表相同大小的字体。

7)食品色素(Food colours)

修正案要求制造商用通用名称(条例中规定的)列出食品标签配料表中所有食用色素。规定食用色素标签要求与其他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要求一致。此外,本修正案取消了合成色素的逐批认证。

8)生效及过渡性规定(Coming into force and transitional provision)

虽然修正案立即生效,但是企业将有五年的过渡时间来更新其标签,本修正案中用于替换当前过时食用色素规格以及取消合成色素逐批认证的条款立即生效。

小结:本次修订食品药品条例主要规范了食品标签的信息标示,包括营养素、糖、食用色素等信息,使食品中每份食品份量的宣称更具有实际作用。本次修订使加拿大食品标签信息更加规范化,易于理解,从而使消费者选择更加适合的食品。

关于加拿大食品标签的详细信息,食品伙伴网已先后整理和发布了加拿大食品标签标示加拿大营养标签标示和健康声称要点,供大家系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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