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
l 2016年10月5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为提高畜牧业产品标签申请要求发布指导性文件,要求畜牧产品的标签必须通过相关机构批准才能用于产品标签标示,本法规发布之后,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2016年12月5日之前提出。详情
l 2016年10月6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就检验新技术在肉、禽及蛋制品企业中的应用,发布指令。该指令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为(1)新技术和协议的定义;(2)为沙门氏菌项目(SIP)参与机构的相关人员提供指导;(3)对IPP检验豁免程序和要求的解释说明。并撤销了以下决议:1)FSIS Directive 11,000.2,检验新技术在肉类、禽类和蛋制品企业中的应用;2)FSIS Directive 5020.1,检验沙门氏菌初检程序。详情
l 2016年10月17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为防止排泄物和肠道病原体的污染,制定家禽屠宰场操作规范。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检验机构建立屠宰HACCP系统,阻止排泄物及肠道病原体通过屠宰过程产生污染;(2)、检验机构不能让家禽尸体中的排泄物进入冷却系统;(3)、回顾家禽屠宰过程,确定抽样结果。本规范于2016年11月28日期实施。详情
l 2016年10月21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更新加州致癌性和生殖毒性化学品清单,新增五氯苯芬及副产品(复合物),并于2016年10月21日生效。详情
2、欧盟
l 2016年10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16/1776,修订三氯蔗糖(E 955)作为风味增强剂在口香糖中使用规定:三氯蔗糖作为风味增强剂只能来源于添加的糖或多元醇。本法规适用于所有成员国,于2016年10月27日生效。详情
l 2016年10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16/1784,就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的特征及相关的分析方法,修订了法规(EEC) No 2568/91附件三过氧化氢值的测定,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定义、原理、设备、试剂、取样、步骤以及结果等内容。本法规适用于所有成员国,于2016年10月11日生效。详情
l 2016年10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6/1796号决议,修订了枯草杆菌蛋白酶、表面活性物质、杀虫剂、芳香剂、酶类以及表面漂白剂等物质分类标准,适用于所有成员国。详情
l 2016年10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16/1814,修订了甜菊糖苷(E960)的规格即定义、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及CAS号、溶解度、pH值及其纯度等内容。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成员国,于2016年11月3日生效。详情
l 2016年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 (EU) 2016/1842,就进口有机产品及其他要素的电子检验证书,以及有机产品保存或加工和信息的传输要求,分别修订(EC)1235/2008和(EC)889/2008。在(EC)1235/2008中第13a-13d条之间分别插入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进口商、访问权以及信息的完整和易读性等内容,原第19条内容被过渡性条款代替。在(EC)889/2008中原26条被产品保护规则替代。本法规于2016年11月8日生效,于2017年4月19日实施,本法规第1条第2点于2016年11月8日开始实施,第1条第15点于2017年5月7日开始实施。详情
l 2016年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6/1826,依据(EC)1107/2009 的相关规定,不予批准活性物质三环唑作为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本法规适用于所有成员国,于2016年11月4日生效。详情
l 2016年10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16/1834,就兽药莫奈太尔砜(monepantel)在绵羊、山羊和牛等动物肌肉、脂肪、肝脏、肾脏及奶类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EU)37/2010。其中依据(EC)470/2009,对于残留该兽药的绵羊和山羊的肌肉、脂肪、肝脏、肾脏及奶类等禁止流通;同时依据(EC) 470/2009,该兽药禁止用于产奶(供人食用)动物。本法规于2016年11月7日生效,2016年12月17日开始实施。详情
l 2016年10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6/1855号决议,就萃取溶剂在食品和食品配料生产中的使用,修订指令2009/32/EC,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二甲醚用作脱脂动物蛋白产品(包括明胶)的制备中,其含量为0.009mg/kg;在胶原蛋白及胶原蛋白衍生产品(除明胶)中,其含量为3mg/kg。本决议于2016年11月9日生效。详情
3、加拿大
l 2016年10月21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法规,就醋酸钾(potassium acetate)和双乙酸钾(potassium diacetate)两种添加剂作为防腐剂在肉类和禽类产品中的应用,修订了防腐剂列表11。醋酸钾在肉类和禽类产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双乙酸钾在肉类和禽类产品中使用限量为终产品重量的25%,当和双乙酸钠组合使用时,则总用量不超过终产品重量的25%。详情
4、澳新
l 新西兰食品安全局于2016年10月11日发布新西兰(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第70号修正案。本修正案主要对食品标准代码进行修正,删除第4条款内容(2014年食品法案第397-400章食品标准代码及165号修正案的食品标准代码),本修正案于2016年10月11日生效。详情
5、印度
l 2016年10月10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食品安全和标准(污染物、毒素和残留物)第四修订案,主要删除了食品安全和标准(污染物、毒素和残留物)2011法规中2.1.1金属污染物中关于锌及其相关条款。本法规自2016年10月9日起生效。详情
l 2016年10月10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关于乳及乳制品和肉及肉制品中微生物标准。修订食品安全和标准(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2011,原微生物相关要求被乳及乳制品微生物标准和肉及肉制品微生物标准代替。本法规自2016年10月19日起生效。详情
l 2016年10月10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关于专有食品标准。修订食品安全和标准(食品产品标准和添加剂)2011,对专有食品的定义、原料、添加剂、微生物要求、标签标示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专有食品是指没有标准化的食品,不包括新资源食品、特殊膳食、功能食品和保健食品等。本法规自2016年10月19日起生效,于2017年7月1日实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