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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建设方案》 的通知(豫食药监食生〔2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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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5-02 14:30:49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7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进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河南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河南省局决定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推进实施“透明车间”建设工作,并制定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建设方案。
发布单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豫食药监食生〔2018〕81号
发布日期 2018-04-28 生效日期 2018-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da.gov.cn/CL0573/23392.html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建设方案》已经省局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8日
 
    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进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推进实施“透明车间”建设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食品安全省建设为主线,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实施“透明车间”建设,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落实公众对食品生产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参与权,促进规范生产、放心消费之间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企业生产透明化、过程记录信息化、社会监督多样化”,切实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促进全省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建设为抓手,鼓励引导食品生产企业以可视化、信息化为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将企业食品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加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产品销售及溯源等信息全程、实时记录,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达到强化企业自律,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公众食品安全信心,助推产业发展的目的。到2018年底,全省大型骨干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透明车间”达到80%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生产记录信息化。企业建立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将食品原辅料购进、生产加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产品检验、销售去向等关键信息实时录入系统,实施全过程、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实现全程留痕迹、信息可查询、问题能溯源。
 
    (二)生产行为透明化。一是设立公众开放日。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开设通透性参观走廊,定期开展对外开放日活动,将加工用食材来源、车间的生产加工环境、生产加工过程、全过程信息记录等直观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二是视频集成展示。企业在原辅料购进管理区域、生产加工区域、成品包装区域、原(辅)料和成品仓储区域、检验检测区域等食品安全控制重要节点,安装高清摄像头,在厂区开放性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通过视频和图片集成展示食品安全生产关键控制点及企业自查、监督检查、检验结果等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同时,自动完成信息记录和存储,实现企业食品安全主要节点在线可追溯。三是实施“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鼓励推动条件成熟的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将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实时在线信息上传至企业网站,让社会公众能够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在线实时观看了解企业食品生产重点环节管控情况。信息采集应以满足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全覆盖为标准(企业核心商业机密除外)。同时,自动记录关键参数、关键信息。
 
    (三)终端查询便捷化。通过推广使用二维码技术,实现食品生产企业投放到市场的产品一物一码,消费者通过手机终端扫描二维码,了解企业和相关产品、食品安全在线控制、产品溯源等信息。食品生产企业通过互联网信息系统开发,依托网络传输技术,全面整合产品信息、追溯体系、在线展示、形象宣传等模块,真正实现“透明车间”的实时化、社会化、便捷化。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8年5月20日前)。各地在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推进“透明车间”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辖区重点推进企业名单,细化工作任务。率先推进的大型骨干食品生产企业品种涵盖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白酒、小麦粉、速冻食品、方便食品、饮料、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各地实施方案请于5月31日前报省局,并附重点推进企业名单。
 
    (二)动员部署(2018年5月31日前)。各地召开“透明车间”建设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谋划实施措施,把推进“透明车间”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组织召开重点推进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进行思想发动,宣传“透明车间”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具体标准和有关要求,为工作推进做好思想准备。
 
    (三)组织实施(201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组织企业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透明车间”建设工作。各地要依据建设标准做好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评估验收(2018年12月31日前)。省局对照方案中明确的建设内容,对各地食品生产企业推进“透明车间”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认真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对各地的评议考核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建设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典型示范,完善机制。各地可在辖区内选取条件好的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发挥典型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要注重工作实效,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和手段,使建设工作达到应有的效果。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发挥第三方作用,形成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第三方参与、政府推动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主动作为,工作重心下沉,深入食品生产企业一线,做好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建设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具体指导“透明车间”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食品生产企业“透明车间”建设的重要意义,让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透明车间”建设的意义和内容,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透明车间”建设成果及好的做法请及时报告省局。
 
    联系人:曾大伟
 
    电话(传真):0371-65566081
 
    电子邮箱:shipins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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