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8〕120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8〕12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09 08:01:35  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67
核心提示: 为切实做好2018年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工作,现将《2018年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食药监办〔2018〕120号
发布日期 2018-04-08 生效日期 2018-04-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cfda.gov.cn/CL2434/131307.html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食品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工作,现将《2018年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2018年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实施省局“一二三三五三一”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助产业,抓党建、转作风,严守食盐和特殊食品安全底线,助推食盐和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四川做出积极贡献。
 
    一、落实监管主责,严防严控安全风险
 
    (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落实食盐和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属地负责制,摸清食盐和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情和底数基础。以食盐、保健食品、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品种,以药店、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产品集散地为重点场所,采取日常检查、飞行检查、暗访巡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问题多发区的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30%。开展企业法人培训、约谈、警示等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大力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二)提高抽检监测实效。推行经营环节快速检测筛查、靶向监督抽检,促进检验成本节约,增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环节全项指标抽检频次和力度。全年完成监督和风险监测抽样1900个批次,其中食盐专项监督抽检900批次、保健食品监督抽样300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抽样100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抽样100批次、“四个品种”风险监测抽样500批次。坚持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互动,强化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变“事后查处”为“主动排查”,实现对各地区、各环节、各品种的有效监测。
 
    (三)深化突出问题整治。统筹抓好食盐和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国家总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抽检监测、严肃案件查处、完善信息通报等措施,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整治成果。扎实抓好国家总局督导迎检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四)强化宣传凝聚合力。加大食盐和特殊食品科学知识普及法制宣传力度,开展“保健食品公益广告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健康知识大讲堂”、“保健食品普法维权情景剧”等活动,提高群众科学消费和理性消费意识。坚持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举办讲座等传统形式与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结合,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展示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成果,加深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舆论引导,将不良舆情化解转化为问题整改、正面引导的有力抓手。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志愿者、社会公众等各方面作用,推动行业诚信自律。
 
    二、坚持改革引领,助推行业健康发展
 
    (五)稳步推进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承接并履行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指导市(州)督促未完成职能移交的县(市、区)尽快完成职能移交。加强对食盐监管工作现状、形势和特点的学习研究,对接国家总局食监一司新增立法计划《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我省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边界。
 
    (六)扎实抓好“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要求,促进全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行政审批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深入贯彻《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做好保健食品备案工作和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许可,配合国家总局完成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工作。
 
    (七)积极服务食盐和特殊食品产业发展。开展《食盐监督规范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跟踪落实省局与自贡等市(州)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助推盐化等产业创新发展。开展《特殊食品监督规范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完善特殊食品监管和产业发展相关制度机制,助推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力争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产业方面有新的突破。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服务来川企业投资食盐和特殊食品产业。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监管工作保障
 
    (八)狠抓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结合全省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忠诚、干净、担当食品药品安全卫士”主题教育,把贯彻落实省局决策部署作为重中之重,把抓落实作为检验干部作风标尺,以行政效能建设为抓手,从严整治“庸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人员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宗旨观念、责任观念,确保改革大局下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完善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工作制度机制,加大对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督查督办、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化食盐和特殊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紧盯监管人员专业短板、能力短板,设置培训课程,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干部职工抓落实的能力。
 
    (九)坚定不移开展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省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部署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自我检查、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省局党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对食盐和特殊食品抽检监测和监管等权力运行过程的廉政风险点全面梳理、深刻剖析,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干部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日常纪律作风的明察暗访和通报力度,坚决支持对腐败案件的查处。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923)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