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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进口饲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质检动警【2018】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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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08 11:09:47  来源:乌鲁木齐海关  浏览次数:1236
核心提示:关于加强进口饲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动警【2018】第8号
发布日期 2018-04-08 生效日期 2018-04-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
备注  

标 题

关于加强进口饲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预警事由

2月14日,江苏检验检疫局从澳大利亚输华燕麦干草中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法国野燕麦(Avena  ludoviciana)。法国野燕麦是极具危险性的田间恶性杂草,且混杂在饲草中难以实施有效处理,江苏局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3月28日,江苏检验检疫局从申报为非转基因的美国苜蓿草中,发现未经我国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外源基因为35S、CTP2-CP4-EPSPS。根据《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江苏局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涉及产品(HS编码)

燕麦干草(1214900090)、紫苜蓿草(1214900001)

涉及国家

或地区

澳大利亚、美国

预警措施

1. 请各局高度重视,加强对澳大利亚输华燕麦干草和美国输华苜蓿草的检验检疫查验力度;如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须立即监督实施检疫处理。

2.各局要及时将不合格情况上报总局,依法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总局联系。

3.本警示通报有效期限为6个月。

备 注

 

 

 

 地区: 中国 
 标签: 检验检疫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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