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进口饲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质检动警【2018】第8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进口饲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质检动警【2018】第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08 11:09:47  来源:乌鲁木齐海关  浏览次数:1248
核心提示:关于加强进口饲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动警【2018】第8号
发布日期 2018-04-08 生效日期 2018-04-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
备注  

标 题

关于加强进口饲草检验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预警事由

2月14日,江苏检验检疫局从澳大利亚输华燕麦干草中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法国野燕麦(Avena  ludoviciana)。法国野燕麦是极具危险性的田间恶性杂草,且混杂在饲草中难以实施有效处理,江苏局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3月28日,江苏检验检疫局从申报为非转基因的美国苜蓿草中,发现未经我国批准的转基因成分,外源基因为35S、CTP2-CP4-EPSPS。根据《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江苏局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涉及产品(HS编码)

燕麦干草(1214900090)、紫苜蓿草(1214900001)

涉及国家

或地区

澳大利亚、美国

预警措施

1. 请各局高度重视,加强对澳大利亚输华燕麦干草和美国输华苜蓿草的检验检疫查验力度;如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须立即监督实施检疫处理。

2.各局要及时将不合格情况上报总局,依法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总局联系。

3.本警示通报有效期限为6个月。

备 注

 

 

 

 地区: 中国 
 标签: 检验检疫 进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