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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批准延续变更和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黑食药监乳品〔2017〕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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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6-14 11:04:23  来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459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大庆乳品厂有限责任公司、青冈亚华乳多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延续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生产许可证,批准飞鹤(龙江)乳品有限公司、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飞鹤(甘南)乳品有限公司、黑龙江辰鹰乳业有限公司、明一乳业(富裕)有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生产许可证。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乳品〔2017〕125号
发布日期 2017-06-05 生效日期 2017-06-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ljfda.gov.cn/sp/11529.j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大庆乳品厂有限责任公司、青冈亚华乳多宝乳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延续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生产许可证,批准飞鹤(龙江)乳品有限公司、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飞鹤(甘南)乳品有限公司、黑龙江辰鹰乳业有限公司、明一乳业(富裕)有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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