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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三五”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黔府函〔2017〕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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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26 04:27:39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74
核心提示:你委《关于报送贵州省“十三五”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黔经信呈〔2017〕22号)收悉。
发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黔府函〔2017〕93号
发布日期 2017-05-01 生效日期 2017-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fgwj/zfwj/qfh/201705/t20170510_728582.html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你委《关于报送贵州省“十三五”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黔经信呈〔2017〕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十三五”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融入全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竞争力强的现代天然饮用水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天然矿泉水主产区和天然饮用水产业基地,奋力走出一条有别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请你们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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