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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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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23 08:49:51  来源: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957
核心提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定,为全面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按照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部署,我委制定了《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黔农办发〔2017〕102号
发布日期 2017-05-17 生效日期 2017-05-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qagri.gov.cn/xwzx/tzgg/201705/t20170518_2430911.html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各相关机构: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定,为全面推进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按照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部署,我委制定了《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2017年贵州省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文件。doc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为摸清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可能存在的未知危害因子,评估已知危害因子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消长变化和关键控制点,科学评定农产品营养品质和特征性营养组分,不断满足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应急处置、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科普解读等方面的技术支撑需求,积极推进贵州省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按照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省科技厅科技重大专项,制定本计划。
 
  一、评估重点
 
  2017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围绕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危害因子和关键环节进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关键控制点评估,同时跟进强化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和全程管控技术构建。评估的重点品种、危害因子和关键环节主要包括茶叶、食用菌、蔬菜、果品、产地环境污染物、农药与植物生长调节剂、食用农产品特质特性营养品质评价等。
 
  二、评估方式
 
  (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立足所在地区、行业产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组织相关产地农业部门和技术机构,协同做好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过程中的现场调查和所在地区、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问题应急处置与科普宣传工作。
 
  (二)省农产品质检中心作为专项牵头单位,负责做好各项目内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专项实施方案,实施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项目,严把各项目实施重点,在技术上予以指导,在评估进度和评估结果上予以督导把关,做好评估推进、中期考核、会商研判、考核评价和结果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各项目主持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依托地方农业部门和相关技术单位,做好现场调查、取样验证、检验检测、分析研判、综合会商、结果报送等工作。按照专项牵头单位和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评估研究工作。相关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和技术机构,参与做好现场调查等风险调研工作(项目主持单位和参与单位见附件)。
 
  (四)项目相关专家,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科普解读宣传、风险交流、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专项牵头主持单位要抓紧组织各项目主持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各项目主持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26日前报省农产品质检中心,技术审核合格后,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统一上报省农委备案,作为项目任务书的依据。项目任务书签署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各项目主持单位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做好风险评估,按时报送阶段性评估结果。省农产品质检中心汇总形成风险评估阶段性进展动态信息,分别于2017年6月9日、8月20日、11月20日前上报省农委。所有专项和项目(课题)评估工作和评估总报告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报告和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和公开。
 
  (四)各专项和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加强联系。
 
  联系方式: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蔡兴洪:0851-85285157
 
  省农产品质检中心
 
  李俊(负责茶叶):0851-86794939
 
  刘凯(负责食用菌、辣椒):0851-86794919
 
  庞宏宇(负责猕猴桃):0851-86794939
 
  周雪丽(负责蔬菜):0851-8679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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