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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6年明厨亮灶工程推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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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11 15:23:19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33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局关于餐饮消费环节“明厨亮灶”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相关目标任务和《长沙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gbmxxgkml/szfgzbmxxgkml/sspypjgj/ghjh_1823/zzqgh_1824/201607/t20160720_952869.html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局关于餐饮消费环节“明厨亮灶”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相关目标任务和《长沙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通过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在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努力实现全市大中专院校食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100%,完成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透明厨房改造3000家,将视频类“明厨亮灶”统一接入全市食品药品远程视频监管云平台(健安食药),构建餐饮消费安全多元化共治、信息化监管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业态、承受能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模式分类实施,主要采用“透明厨房”(含隔断厨房)和“视频厨房”两种推进模式。
 
  (二)重点突破。将人群敏感度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学校(幼儿园)食堂以及供餐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大型及以上餐饮餐馆作为重点率先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其他类别及时跟进。
 
  (三)统筹结合。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集中整治规范工作、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量化分级管理和示范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将“明厨亮灶”纳入审查内容和评定条件。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科学配置、整合资源,标准统一,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平台。
 
  (四)社会共治。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营造推进“明厨亮灶”的浓厚氛围。注重结果运用,强化饮食安全智慧监管、社会共治。
 
  三、建设要求
 
  (一)市、区县(市)两级食品安全视频监管平台。市局建立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市级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云平台。各区县(市)依托市级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云平台,建立辖区内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虚拟平台,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工作。
 
  各区县(市)可采用拼接屏建设远程视频监管中心,对食品安全远程视频集中展示和监管。
 
  (二)视频监管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机结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录入云平台,各级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电脑、就餐场所设置的显示设备实时查看食品原料及其来源信息。
 
  (三)视频监管和食品安全知识宣教有机结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远程视频监管云平台录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监管信息、检验检测信息、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信息等信息,通过就餐场所的显示设备显示。
 
  (四)“透明厨房”改造。对50㎡以下的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快餐店、米(面)粉店和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主要要求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隔断矮墙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粗加工、烹饪、清洗消毒等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五)“视频厨房”改造。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中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主要要求采用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的关键部位(粗加工区、烹饪区、各专间/专用区域、清洗消毒区)安装摄像设备,并通过视频网络传输技术和显示屏的方式,向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展示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和宣传发动阶段(至2016年5月底)。对辖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摸清和掌握“明厨亮灶”改造对象基本底数和状况,分类登记造册。同时,结合摸底调查工作开展全面宣传发动,提高广大餐饮经营者的思想认识,广泛动员其积极参与到 “明厨亮灶”改造。
 
  (二)督促改造阶段(2016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分时段督促各类别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明厨亮灶”改造,8月底,重点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改造;10月底前,重点督促大型及以上餐馆进行改造;“透明厨房”改造结合全市小餐饮集中整治规范工作适时推进,全程督促“视频厨房”改造单位及时接入全市食品药品远程视频监管云平台。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底前,全面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的餐饮服务单位,张贴“明厨亮灶,请你监督”的标志。12月份,对仍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明厨亮灶”改造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督促、督办,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明厨亮灶”各项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市)务必高度重视,将“明厨亮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经费,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指标。
 
  (二)严格标准,强化督导。各区县(市)要严格按照《长沙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规范(试行)》的标准要求,加强对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进行“视频厨房”改造的,要求统一接入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平台,确保 “明厨亮灶” 全市工作全市一盘棋。“明厨亮灶”工程开展情况已列入2016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对区县(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各区县(市)要主动作为,工作重心下沉,做好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督导和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树立典型,整体带动。各区县(市)要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树立一批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先进单位,通过开展“明厨亮灶”典型报道和适当给予一定的奖励等多种形式,鼓励先进,引领带动,充分调动本地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市)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和餐饮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借助文明城市创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等活动平台,为“明厨亮灶”工程的顺利开展夯实群众基础,营造市民普遍理解、支持和餐饮经营者积极参与“明厨亮灶”改造的浓厚氛围。
 
  建立全市“明厨亮灶”工作推进信息月报制度,各区县(市)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每月28日前将本地区本月“明厨亮灶”工作推进情况及报表(见附件)报市局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处(联系人:陈奇,梁启,联系电话:84120037,841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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