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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农牧发〔2017〕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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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4-06 02:56:29  来源:甘肃省农牧厅  浏览次数:179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兴农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农牧厅制定了《甘肃省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农牧厅
发布文号 甘农牧发〔2017〕85号
发布日期 2017-03-22 生效日期 2017-03-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sny.gov.cn/apps/site/site/issue/tzgg/xztz/2017/03/31/1490926386064.html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兴农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农牧厅制定了《甘肃省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农牧厅
 
  2017年3月22日

  甘肃省2017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7 年,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农业部门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1. 加快标准制修订。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地方标准的复核清理,围绕地方大宗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产品产地环境源头防控,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强标准集成转化,鼓励规模生产主体制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
 
  2. 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加大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的资金扶持,贯彻落实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创建省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加快省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以国家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菜果茶园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引导各地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场(企业、合作社)、示范乡(镇)。推动“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千家万户走上绿色安全生产轨道。
 
  3. 稳步发展“ 三品一标”农产品。制定全省“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计划,明确2017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 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三品一标”农产品产量或规模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规模的比重稳定保持在50%以上。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县创建试点工作。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完善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加大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抽检力度,“三品一标”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充分利用农交会、绿博会、农博会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营销促销、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4.巩固创建成果。按照“五强化、五提升”的要求,努力将首批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带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5. 加大创建成果展示。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农业部、食药局《关于筹备2017年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的通知》要求和总体安排,按照参展形式和任务分工,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目标任务,做好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示的组织安排、资料征集、展示资料制作等工作,全面反映我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通过展示带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建立社会多元参与、促进社会监督的体制机制。
 
  6.扩大创建规模。做好凉州区、临泽县、陇西县、西峰区等4个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
 
  7.提升创建水平。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全面总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模式,对通过考核符合要求的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进行授牌,启动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加强对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加强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宣传培训,督促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制度机制,实施全程监管,提升创建效果和水平。
 
  三、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8.进一步完善追溯信息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平台追溯管理功能,扩充监测、地理信息查询等业务模块;优化追溯信息平台运行机制,建设高度开放、覆盖全省、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做好追溯信息平台的农产品分类、编码标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技术工作,做好与正在建设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衔接的准备工作,确保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继续推进中药材质量信息化追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9.完善追溯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追溯工作指导,强化人员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体系和硬件设施,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记录、进销货台帐等电子档案,分级分类指导监管检测机构、检测站点、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开展信息录入和监管检测等各类数据采集上传,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追溯信息平台的有效运行。
 
  10.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在目前已开展追溯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化追溯硬件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试点的范围,将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追溯平台,保证农产品以二维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地准出证明等标识上市销售,与市场准入相衔接。
 
  四、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11. 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年底前要全部建立,继续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特岗计划 ”等方式为乡镇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加快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 伍建设。
 
  12.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和管理。加快在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决算、财务审计、文件材料的整理汇编、市级初验等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期竣工验收。新安排项目要尽快开工,并抓紧做好实验室维修改造和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要按照2016年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上半年要基本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
 
  13.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各地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项目运行经费不足和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发改、编制等部门的支持,将农产品质检机构运行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转和作用的有效发挥。
 
  14.积极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这项工作已纳入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各地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和水平,确保检测结果及时、准确、有效,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部门检测机构整合。
 
  1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制定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实施方案,继续组织开展对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16.开展第四届全省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组织开展第四届全省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竞赛活动。强化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通过以赛代练、以赛代培形式,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信息发布
 
  17.强化例行监测。制定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对例行监测没有覆盖的产品和质量安全指标开展专项监测。
 
  18. 推进风险评估。制定201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或方案,以农兽药残留超标、收贮运防腐保鲜添加剂使用、产地环境污染等重点环节和因子,依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和具备能力的市州农产品检测机构,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和专项评估工作。
 
  19. 强化形势分析和结果通报。对监测结果及时开展会商分析和形势研判,共享监测结果。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和发布工作,隐患问题突出地区要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市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20.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生产。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 抗菌药、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坚决切断违法犯罪利益链条。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积极推进健康养殖。深化农资打假,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饲料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鼓励地方加快建设本地农资监管平台,探索建立执法奖励、假劣农资统一储存销毁制度。
 
  21.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监管。制定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加强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启动执法程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2.全力做好第二届文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按照省食安委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围绕供文博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基地,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生产、供文博会生产基地备案与监管、产地准出和产品追溯等关键环节,强化文博会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加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供应,确保文博会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3.做好应急处置和科普解读。确定专人负责各类新闻媒体有关食品安全的舆情监测,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处置问题隐患,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反应迅捷、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风险信息交流,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专家撰写科普文章,编制科普图书、画册、网页和动画视频,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科普解读。对各类谣言、传言或不实信息,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及时发声辟谣,会同有关部门对造谣传谣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2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试点。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推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和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实现基地在网格、人员在网格、标准在网格、监管在网格、信息在网格的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生产技术指导到位、标准化生产技术落实到位、检测监管到位。
 
  七、加强宣传培训
 
  25.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新闻采访、署名文章等形式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宣传活动。继续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甘肃农业》杂志、《甘肃日报》、甘肃农业信息网、“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为重要载体,加大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模式,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查处情况的宣传,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执法监管的震慑力度。
 
  26.加强人员培训。制定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分级分片培训制度,市级和重点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由省级负责培训,县级和重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由市州负责培训,县级要对所属乡镇和村级监管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各级监管检测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对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
 
  八、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
 
  27.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督促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作用,对普通散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实现监管工作县、乡 、村三级全覆盖。
 
  28.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加强对各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九、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29. 完善法规机制。推进《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工作,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的制度机制。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推进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30.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加快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及时归集和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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