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管工作,统筹安排全年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立足深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17年度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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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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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2-17 | 生效日期 | 2017-02-1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szmqs.gov.cn/xxgk/qt/tzgg/spypjg/201703/t20170302_602498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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