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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餐饮服务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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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2-24 10:14:59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297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放心食品系列工程的开展,增强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按照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等有关部署要求,现将《天津市餐饮服务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6-03 生效日期 2015-06-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tjmqa.gov.cn/zwgk/gzwj/4130.html
各区县局:
 
  为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放心食品系列工程的开展,增强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按照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等有关部署要求,现将《天津市餐饮服务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6月3日
 
  附件:
 
  天津市餐饮服务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强化对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树立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营建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201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和《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的总体部署,决定全面启动餐饮服务环节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特制订《天津市餐饮服务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围绕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在深化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安排,科学指导、示范引领、同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在餐饮服务环节同步启动大学校园放心食堂、放心农家院、农村小学生放心营养餐等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通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有机结合的管理途径,认真贯彻落实“四有”、“两责”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思路
 
  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责任信息公示制度为机制,落实餐饮服务环节许可、监管和主体责任;以餐饮服务“十查”内容为重点,细化、量化日常监管标准;以现场检查评级结果为依据,督促餐饮完善自身管理;以推行“名厨亮灶”为手段,推动餐饮服务环节诚信经营,以打造“阳光厨房”为目的,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以践行“四个最严”为宗旨,全力打造守法循规讲道德、自律管理较严谨、原料购进可追溯、加工过程可规范、关键环节能控制、内外环境较清洁,监督执法有力度,群众就餐有保障的放心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三、工作原则
 
  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A级示范单位。通过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提升硬件设施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诚信自律意识,积极推行“标准图示法”“五常法”、“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加入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行列,使更多餐饮服务单位成为“透明厨房、规范操作”示范单位。
 
  四、示范标准
 
  (一)建设500个A级放心餐馆、20个大学校园A级放心食堂。按照食品安全监督“十查”内容,量化评级为“优秀”等级,同时达到“明厨亮灶”标准。
 
  (二)建设30个A级农家院。按照食品安全监督“十查”内容,量化评级为“良好”等级以上,餐饮许可证、健康合格证、管理制度、农家乐食品安全等级、监督举报电话、食品安全承诺书6项食品安全制度,全部上墙公示。
 
  (三)20所农村小学放心营养餐示范单位。按照食品安全监督“十查”内容,量化评级为“良好”等级以上,制定适合不同年龄段小学生的营养餐配膳食谱,配置专兼职营养配膳管理员,科学调整膳食结构,保障每日按营养食谱进行供餐,
 
  (四)“明厨亮灶”标准
 
  采取开放式、橱窗式或安装视频摄像等方式,将餐饮单位食品加工的关键环节亮出来,使“后厨”(包括库房、专间、烹饪间、洗消间)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方便就餐消费者观看和监督 。
 
  五、任务分配表

区(县)

放心餐馆

放心食堂

放心农家院

放心营养餐

合计

和平

45

     

45

河西

45

     

45

南开

35

1

   

36

河东

35

     

35

 河北

35

     

35

红桥

35

     

35

东丽

35

     

35

津南

35

     

35

西青

25

5

   

30

北辰

25

1

   

26

武清

25

 

3

 

28

宝坻

15

 

2

5

22

静海

15

 

2

5

22

宁河

15

 

3

5

23

蓟县

   

20

5

25

滨海新区

80

5

   

85

教育园区

 

8

   

8

合计

500

20

30

20

560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底前)
 
  6月10日前。市市场监管委餐饮服务监管处完成实施方案和示范单位标准,组织对区县市场监管局的培训,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6月20前。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市市场监管委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县的实际和任务分配情况,完成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
 
  6月30日前。各区县要召开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工作,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试点建设阶段(2015年7月底前)
 
  各区县根据任务分配,在本辖区内选择2-10个放心餐馆,选择1-3个大学食堂、农家院和农村小学作为首批示范工程试点单位。鼓励督促试点单位进行设施改造,完善自身管理体系,按照“标准图示法”和“明厨亮灶”的标准,在餐饮服务监管处的指导下打造“示范单位”。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通过抓重点、树样板、重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更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自觉投身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8月-11月底)
 
  各县(市)、区在开展试点、典型示范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按照全市任务分配表和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好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针对不同类型餐饮服务单位,选择不同推进模式,全面加以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推进工作指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8月-12月底)
 
  为了加强对试点社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整体工程建设进度,考核验收工作与试点建设和全面实施阶段穿插进行。
 
  8月10日前。餐饮服务监管处组织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完成考核验收程序性文件和示范单位推荐表。
 
  8月10日-31日。各区县按照“示范单位”考核标准,分批对辖区内“示范单位”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示范单位”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对考核验收小组。
 
  9月1日-11月30日。考核验收小组分批对区县推荐的“示范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达到示范标准单位在相关媒体和监督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未达到示范标准的进行现场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12月31日前,市市场监管委将通过网站和相关媒体公示“示范单位”名单,分别命名放心食品安全A级示范餐馆、放心食品安全A示范食堂、放心食品安全A级农家院和放心食品安全A级学生营养餐“示范单位”,并召开会议发放荣誉铜牌。
 
  七、工作措施
 
  (一)、抓建设,完善卫生设施建设。
 
  参照“放心餐馆”A级标准和“明厨亮灶”的要求,引导餐饮单位优化场所布局,完善卫生设施建设。做到屋顶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方式,将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重点部位对外展示,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
 
  (二)、抓效能,突出关键环节控制
 
  将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突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节控制,加强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供餐、餐饮器具消毒保洁和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环节的控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三)、抓指导,提高企业自律能力
 
  创新监管模式,推行行政引导等柔性执法手段,指导餐饮企业实施“标准图示法”,建立《标准图示管理手册》,培训从业人员按照《标准图示管理手册》每餐进行还原归位,使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状况持续保持在最佳状态。鼓励和推动餐饮企业主动参与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建设。
 
  (四)、抓成效,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深化网格化监管,量化“示范单位”指标,落实监管责任要求,积极开展“每月一店”活动。通过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整改、反复强化等措施手段,要求每个基层监管部门在辖区范围内,每月最少打造一个“示范单位”,力争在短时期内,让我市更多的餐饮企业“亮起来”(明厨亮灶)、“笑起来”(A级单位)。
 
  五、抓宣传,营造争创示范氛围
 
  主动与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部门积极协作,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宣传示范单位、公示示范单位、评选我心目中最放心的“示范单位”等宣传活动,鼓励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示范工程建设,引导消费者选择到“示范单位”标识的餐饮单位,使放心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六、抓督查,推动“示范工程”进度
 
  加强对实施示范工程的督导检查,突出工作重点,破解工作难点,完善各项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程进度工程有序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餐饮服务放心食品安全放系列工程,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也是积极创新机制,提升全市餐饮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区县要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放心餐馆工程的组织领导和推动,按照辖区管理和网格化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机制、扎实工作。
 
  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和创建放心餐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强化诚信意识、自律意识,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要深化网格执法负责制,深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保障放心食品安全系列工程经费,确保餐饮食品放心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督查,通报信息。
 
  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稽查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行动的督查和考评,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县要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确保创建有序推进。要加强信息的交流与通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要建立健全创建信息发布制度,扩大公众知情权,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各区县要通过媒体或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系列工程建设。
 
  使各级政府、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了解工程建设的内容、意义和目标,让消费者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浓厚氛围,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社会餐饮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指数,为全面带动本地区餐饮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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