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行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粮财〔2016〕281号 )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行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粮财〔2016〕281号 )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2-10 11:18:30  来源:国家粮食局  浏览次数:104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国家粮食局组织编制了《粮食行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做好本地区(企业)信息化规划与《规划》的衔接,在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送国家粮食局。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财〔2016〕281号
发布日期 2016-12-30 生效日期 2016-12-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国家粮食局组织编制了《粮食行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做好本地区(企业)信息化规划与《规划》的衔接,在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送国家粮食局。

  附件   :《粮食行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2月3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