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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同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上海自贸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的批复(国质检监函〔201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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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2-10 09:59:28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890
核心提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在上海自贸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的请示》(沪质技监监〔201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监函〔2017〕56号
发布日期 2017-02-07 生效日期 2017-02-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在上海自贸区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的请示》(沪质技监监〔201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上海自贸区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一企一证”制度,推进获证企业到期延续直接发证,探索取消企业审查中产品检验环节等改革试点工作。

  二、请你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积极争取市人民政府支持,通过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推动你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三、在改革工作中,要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期待改革、支持改革、鼓励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形成的经验及时报总局。

  质检总局

  2017年2月7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生产许可证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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