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2-09 04:22:53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2139
核心提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发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17〕16号
发布日期 2017-01-25 生效日期 2017-01-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6号)进行修改。
 
    删除“三、保障措施(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项中的“、知名商标”。
http://gk.tj.gov.cn/gkml/000125022/201702/t20170204_69787.shtml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5日

  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提升我市消费品工业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快促进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不断增强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作用,现就我市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企合力推动,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创新驱动,协同融合发展,丰富产品品种,做强产品品牌,提升产品品质,积极适应消费升级需求,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有效益、更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1.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到2020年,消费品领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稳步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工业产品质量大幅提升,质量效益指数保持全国前列。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利润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0%以上。全市消费品工业产值达到9000亿元,其中轻纺产业达到68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达到2200亿元。

  2.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掌握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不断推进技术和产品创新。到2020年,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1.4%;创新体系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0家。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75%,其中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实现全覆盖。建设10至15家消费品行业众创、众包、众设平台。

  3.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培育新产品1000项,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5%。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20件,天津名牌产品数量达到240个。

  4.市场环境明显优化。到2020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相关法规、标准、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彻底废除,市场监管力度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增品种。以创新为动力,以融合为路径,支持企业细化市场需求,深度挖掘用户需求,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在产品设计开发、外形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体现人性化和精细化,不断增加花色品种、提升产品功能,推动天津制造向天津创造转变。

  1.提高创意设计水平。积极鼓励创意产业向消费品工业渗透,加快推动消费品工业企业由加工型企业向创意型企业转型,赋予产品审美、艺术、文化等内涵。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工业设计机构与制造企业对接活动,推进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与消费品工业融合发展,创建15个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以食品、家电、自行车、家具、服装、家纺、工艺美术等行业为重点,打造一批融创意设计、展示体验、线上线下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设计体验中心、创意产业园区、时尚园区。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强对东盟、中亚、东欧等国家和地区消费需求分析,推出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求的新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2.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发展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消费品,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精品,带动产业上下游融合发展,打造产品链,由亮点形成亮片、亮带,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品工业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在食品、家电、自行车、医疗器械、家具、服装、工艺美术等行业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支持发展中高端自行车、电动车、食品、保健品、手表、服装等高附加值产品。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支持消费品制造企业向服务环节延伸,培育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3.发展智能、健康消费品。建立覆盖创意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的全产业链新生态,实现智能产品的高端化、规模化、体系化发展。加快智能技术在手表、自行车、家居、体育健康器械等领域的应用,开发智能化大众消费品。积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营养与健康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医用食品。引导和支持隆顺榕、达仁堂、乐仁堂等中药企业开展保健药品的食品化开发,加快保健(功能)食品产业链建设,建成科学种养—技术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的产业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4.发展特色消费品。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丰富、具有广泛知名度和群众基础的天津特色消费品。系统整理天津传统消费品名录,借鉴推广桂发祥、山海关等传统品牌发展经验。重点开发海鸥、郁美净、飞天等传统优势品牌的潜力;提升狗不理、耳朵眼、果仁张、天立等传统食品品牌价值;发展天津地毯、叠层石雕、仿真花等天津特色工艺美术精品。推进高新技术和先进工艺改造传统产业,打造具有显著津门特色的消费品产品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提品质。培育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培育“专精特新”产品,把天津打造成全国消费品精品基地。

  1.加快提升产品质量。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制造业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节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的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力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进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开展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全面提升企业制造装备整体水平,突出数控装备普及换代、现有装备智能改造、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培育智能制造模式,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广智能制造,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以提高实物质量水平为目标,创新产品质量管理模式,普及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管理,细化管理标准,规范生产流程,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支持食品企业建立和实施ISO22000国际标准认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体系,推动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产品可靠性。支持医药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通过日韩、欧美等国家通行认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3.开展国际对标。推进消费品标准与国际中高端消费品标准接轨,提升消费品质量和档次。开展我市产品与国外中高端消费品的实物比对测试,引导企业实物质量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鼓励制定高于国际中高端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支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鼓励我市的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承担国际标准化机构秘书处工作。(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消协按职能分工负责)

  4.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推动一批覆盖食品、药品、纺织、轻工等主要行业的高水平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品质提升和供给创新,更好地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所有要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有效管控。(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5.保障药品和优质原料供应。加强药品供需信息监测,建立药品短缺预警体系,综合运用医保、价格、采购、使用等政策,引导企业开发和生产罕见病药、儿童专用药、急救药、低价药等产品,保障市场供应。支持我市企业争取国家临床必需、市场短缺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完善市级医药储备体系,优化储备结构,丰富储备方式,提升储备保障能力。支持粮油加工等企业在国内外主要原料种养殖集中区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和产地初加工设备设施。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鲜活农产品、低温保鲜食品专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商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创品牌。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推动天津产品向天津品牌转变。

  1.提高品牌竞争力。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构建管理体系,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产品性价比。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与零售企业开展统一议价、集中采购,促进产销对接。推动建立品牌商品工商对接机制,大力开展知名品牌产品“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活动。(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消协按职能分工负责)

  2.培育知名品牌。落实国家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推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促进示范区内知名品牌的快速形成和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市品牌发展环境。开展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打造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消费品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增强“天津制造”的品牌优势。鼓励天津“老字号”消费品企业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增强“老字号”传统品牌影响力。大力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更多企业培育发展品牌的积极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3.完善品牌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建立品牌创新培育基地,加快制定品牌培育、评价、发布、交流传播等相关标准,推进品牌规范化建设工作。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机构、品牌设计创意中心。整合政府、高校、主流媒体、协会资源,共同建设品牌评价实验室,完善品牌无形资产价值评价标准和规范体系,积极参与品牌评价等相关国际标准评定工作。鼓励各区和行业协会举办博览会、设计大赛等品牌推广活动。(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教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4.积极推进品牌国际化。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主要节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一带一路”交汇点和欧亚大陆桥东部最近起点的区位优势,推动消费品工业实现“走出去”,在境外建设生产加工基地和产业聚集区,建设销售网点、展示中心、海外仓及售后服务网点,以品牌和服务拓展国际营销网络。支持品牌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鼓励有实力的消费品企业积极收购国外品牌,鼓励自主品牌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加快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销售、物流、通关、退税、支付、结汇、“海外仓”等交易体系建设,提高天津消费品自有品牌出口比例。(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严格依法监管、防范风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缔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摊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消费品商标、知名商标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外观设计、发明专利、认证标识、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网络购物环境,精准打击网络违法交易。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使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审批办、市消协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专项资金,建设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园区和原料基地建设,鼓励支持符合国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的产品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开展大型推介活动。积极探索设立消费品工业引导投资基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我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中小企业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智力支撑。加快消费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高水平品牌管理人才。引进并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津创新创业。加快企业质量品牌专业人员培养,探索品牌经理培养新模式,推动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开设质量品牌专业和课程。依托天津作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的优势,发挥高水平职业院校的作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培育工匠精神,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提升一线员工质量品牌意识和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和服务功能,加强对会员企业的行为约束,强化对会员单位的全方位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消费品供给和需求的监测分析工作;主导或参与消费品工业标准及相关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完成我市食品、生物医药、自行车等行业品牌发展报告;参与国家消费品升级和创新指南的编制。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作用,加强对消费品的社会监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民政局、市消协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支持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利用专题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宣传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加大天津优质品牌宣传力度,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理念,提高消费者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提升群众购买“天津制造”的自豪感。(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地区: 天津 
 标签: 消费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4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634)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600) 其他法规 (503)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