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二条规定,以及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我厅结合新疆畜禽遗传资源消长情况,对2009年7月24日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进行了修订,本着分级保护原则,将和田羊等34个畜禽遗传资源列入该名录,其中一级保护品种22个,二级保护品种12个,现予公布。
请各地对该名录所列品种,以及新发现畜禽遗传资源依法实施保护。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2017年1月17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一、一级保护品种(22个)
(一)羊(5个)
和田羊、多浪羊、策勒黑羊、哈萨克羊、新疆山羊
(二)牛(3个)
阿勒泰白头牛、哈萨克牛、蒙古牛
(三)马(3个)
焉耆马、哈萨克马、巴里坤马
(四)驴(3个)
新疆驴、和田青驴、吐鲁番驴
(五)驼(2个)
准噶尔双峰驼、塔里木双峰驼
(六)家禽(4个)
伊犁鹅、吐鲁番斗鸡、拜城油鸡、和田黑鸡
(七)蜂(1个)
新疆黑蜂
(八)犬(1个)
哈萨克牧羊犬
二、二级保护品种(12个)
(一)羊(9个)
塔什库尔干羊、柯尔克孜羊、叶城羊、巴尔楚克羊、吐鲁番黑羊、罗布羊、巴音布鲁克羊、阿勒泰羊、巴什拜羊
(二)牛(1个)
巴州牦牛
(三)马(1个)
柯尔克孜马
(四)鸽(1个)
塔里木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