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168号)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