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查处工作行动有安排、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在本辖区内采用交叉检查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
二、加强监督,依法严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职,依法监管,认真开展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检验力度,坚决做到宣传不留死角、责任不留死角、排查不留死角、监管不留死角、整治不留死角,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线索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一经查实有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的,要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查处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食品非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发现和提供违法案件线索。
四、汇总信息,认真总结
各地区、各部门要注重信息交流,及时报送监督检查的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以便进行交流。并在 2016—2018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查处工作情况表》盖章后报省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传真:0971--8865683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