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函【2016】22号)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函【2016】2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9-07 14:52:48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64
核心提示: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发布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食安办函【2016】22号
发布日期 2016-09-0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6/09/13573954.html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食品安全风险不确定因素增多。抓好抓实“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保障群众节日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安办要积极发挥政府“抓手”职能,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质监等食安委成员单位,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各级食安办要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针对“两节”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要重点监督检查节日热销食品种养殖单位、生产企业,重点监督检查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必需品,重点监督检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区域。特别是要严格月饼等节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或过期月饼及有其他问题的月饼,要及时督促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应急值守,注重舆论引导
 
  各级食安办要督促各地、各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严格值班纪律,确保24小时在岗值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及时果断处置。对可能引发社会舆情热点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地区: 江西 
 标签: 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7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